記者葉進耀/台南報導
吳姓男子擔任詐騙集團車手,取得一百萬贓款交給首腦,自己卻只拿一千元酬金,事後被查到,結果代價是換來法院判刑一年一個月。
台南高分院審理,吳男與綽號「阿哲」、「鍋貼」等詐騙集團成員共約四、五人,先由該詐騙集團成員,於一○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時,冒充警察陸續撥打電話予林姓老婦人,佯稱其申辦手機門號涉及多件竊盜、恐嚇、勒贖案,已被列為警示門號,需清查其帳戶金錢有無不明流向,以保障其存款,林女要如實告知有何金融機構存款及金額。林嫗依指示如實告知後隔天上午九時,該詐騙集團成員又冒充警察與林嫗連繫後,佯稱要幫其轉接金融管理中心陳主任處理。
詐騙集團冒充的陳主任,假裝教林嫗如何保障其帳戶存款,以免遭警方凍結,且已代為向法院申請公共財產證明一百萬元,要她自帳戶領出一百萬元現金交給專員貼封條及拍照,待新帳戶開立後再行存入即可動用存款。林嫗誤信領出現金並於同日上午十一時四十分,依指示約定在住處附近把錢交給騙集團車手吳男。
吳男拿到被害人的巨款,轉交給「阿哲」並取得一千元報酬。林嫗事後發覺受騙而報警,查出吳男送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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